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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于都县了解到,该县自2010年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五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强化部门协作、强化工作方法、强化全面推行。目前,全县97%的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推动、劳资互助”的工作新格局。
在县总工会的积极努力下,该县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总分管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公室长年上班。同时,该县还建立了一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确保其参加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学习、活动时间和出差的经费,为工作开展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
从2011年起,于都县在全县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全县60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分成30个小组,每个小组每年负责15个企业,并按区域、行业、乡(镇)划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同时,采取“争易攻难促中间”工作法,对难点户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个解决。